【双叶】骨中骨血中血
叶秋视角
失去身体的一部分是个什么滋味?一开始疼得撕心裂肺,渐渐地,伤口愈合、皮肉长好,除了失去的血肉长不回来,一切都仿佛过去,不再值得一提。麻木的神经也不会再尖叫着拉扯心脏和大脑,只有时阴雨天气,会有细微而绵密的痛苦在肌理中缓缓地爬。
叶修之于叶家如是,之于叶秋如是。
十年是多久?
是十次花灯如昼,三千好梦难留。
叶修是这个家庭中的禁词。叶家父母在长子离家出走后,将勿令次子重蹈复辄之心付诸行动。久而久之,叶秋回首,竟认不得过去那个叶秋了。镜中人西装革履,英俊斯文的皮囊是个社会精英模样,不再和谁相像。
不同旧我,不似故人。
幸或不幸,都已无足道哉。
叶秋不惯向他人倾吐心声,苦与乐,他宁愿在心中自己慢慢清数,也不愿祈求谁来与他分担一二。有时候,他恨不得人心里能装个百度云盘,好让他把珍重的桩桩件件放进去做个备份。人做什么,未必能凭心而行,但人想什么,总是能做自己的主的。
叶秋……太珍惜这点微不足道的自由了。
他交过几任女友,都以分手告终,理由往往是“性格不合”。叶秋在一双双明眸中看见的仍然不是自己,他的眼里只倒映着十五岁那年无边无际的月光,容不下一朵花开。
十年。
荣耀在那里,他便成了自己手足的外人。
哪怕叶修从不那样想,叶秋也克制不住自己的想法……谁也否定不了叶修对于荣耀的热爱。更何况,再亲近的兄弟姐妹在长大后总会渐行渐远,他又为何要痛苦呢?
做爹娘的各分了一半骨肉血脉,生养一个集二人之长短的小娃娃,看他嗷嗷待哺,看他长大成人;
做兄弟的天生有着一模一样的骨血皮肉,从母亲的胞宫里开始亲密无间,看彼此至亲骨肉,寸寸割裂联系,各自成家立业,此后不复当年。
这是天理伦常,世所应当。
不值得奇怪,也不应该反抗。
叶秋想着,按了按心口,不明白它为什么不与大脑同步,自顾自痛不可抑。
实在……莫名其妙。
叶修是个凡人,而叶秋是个庸人。叶修有七情六欲,旷然洒脱;叶秋执迷于声色皮囊,八苦难渡。
所以痴迷,所以难捱。爱恨贪嗔,因此生妄念。
平生寸寸是相思,生平念念是贪嗔。
你要高兴。
叶秋对自己说,所以,看着叶修夺冠的报道,他独身一人在房间中笑,笑得开心,笑得不由自主,笑得几乎落下了眼泪。
他加冕为王,荣耀满身;他拔剑四顾,富贵凌人。
祝叶修叶秋生日快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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